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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产业联盟 章程

  • 一、关于多媒体产业联盟
  • 由上海市多媒体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上海”)、北京多媒体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北京”)、深圳市多媒体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深圳”)三方共同发起成立“多媒体产业联盟”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,英文名称为China Multimedia Industry Alliance,简称CMIA,标识为:
  • CMIA标识的设计理念是:通过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紧密的合作,共同构筑一张相互依靠、相互连接、融合发展的协会合作组织,进而为中国多媒体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。
  • 1、联盟的成员和会员构成
    联盟的成员为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,联盟成员拥有联盟相关提案的表决权。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各自的协会会员,均自动成为联盟的会员,联盟会员拥有联盟会员的标识和身份,但不具有联盟相关提案的表决权。
  • 2、联盟的议事制度
    联盟采取协商议事制度,对于需要表决的相关事项,通过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协商的方式决定。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采取投票方式表决,获取2票及以上即视为表决通过。
  • 3、联盟主席及秘书长
    联盟主席代表联盟对外参加相关活动,带领联盟秘书长开展联盟工作。CMIA采取轮值主席制度,由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协会的会长,按照上海、北京、深圳的顺序,轮流担任联盟主席,主席任期每届两年。若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担任轮值主席一职,可书面邀请另外两方中任意一方协会的会长,代表本方担任联盟主席。 联盟秘书长由联盟主席指定,一般为轮值主席所在协会的秘书长。
  • 4、联盟专家委员会
    联盟专家委员会为联盟制订技术路线,对接会员单位开展技术创新,进而推动中国多媒体产业领域的技术进步。由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推荐,联盟聘任在多媒体领域具有造诣的学术专家、成功企业家和技术领军人物担任联盟专家委员会的成员。
  • 二、工作目标
  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以创立“多媒体产业联盟”品牌为发展理念,加强多媒体产业的规范管理,遵守并支持、规范行业自律行为,推进多媒体企业的健康成长,进一步开拓和规范多媒体工程市场,提升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企业合法经营、有序竞争、诚信服务的水平,共创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氛围,进一步推动多媒体行业的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
  • 三、工作模式
  • 1、工作方向
    联盟针对行业规范、技术进步、行业发展等方面展开研究,同时为推动行业发展,共同举办相关活动、制订标准、推广资质、向政府主管部门献计献策。
  • 2、日常运营
    联盟的日常运营由秘书处完成,所需的经费由秘书处所在协会筹措。
  • 四、工作内容
  • 1、共同组织举办与行业有关的活动,包括国际考察交流、论坛、沙龙、展览展示、公益等活动。
  • 2、共同拟定互学、互访,包括开展协会和会员单位间交流。
  • 3、共同开展与行业有关的培训,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,共同促进行业各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壮大。
  • 4、共同开展国家级和省市级重大专项、产业化基金、材料发展基金等项目的立项、申报和项目的执行工作,实现产学研的优势结合。
  • 5、共同受理《中国多媒体工程系统集成资质》,资质证书的颁发,相关工作和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,审核由第三方独立完成。相关细节另行约定。
  • 6、共同起草发布《中国多媒体产业发展报告书》等行业刊物,并通过各渠道销售。
  • 五、经费
  • 甲方负责对联盟建设初期所需要的VI设计、网站建设以及其它所需要的建设内容进行前期投入。
  • 联盟原则上不以营利为目的,不收取会员会费,但可开展技术咨询、资质认证等增值服务,所获收入主要用于聘用相关工作人员、发放专家津贴、组织会员活动、召开展览会等活动的开支。
  • 六、其他
  •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,由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  •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归多媒体产业联盟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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